
开设赌场罪司法认定新规
前言:流量经济与灰产碰撞之下,赌博模式不断翻新。最新“新规”给出更清晰的司法坐标,让企业合规与个体边界更可预期,也让“开设赌场罪”的风险点一目了然。

新规要旨在于对“线上线下一体化”场景作统一把握:凡是以赌局为核心、通过“搭建赌盘—组织参赌—结算分成”形成闭环者,均可能落入开设赌场罪的范围。传统场地抽头与网络“技术服务费”本质一致,关键看是否形成稳定的利益分配与组织管理。对“提供支付通道、技术维护、导流推广”的平台或个人,若明知并参与收益,亦可按共犯处理。对情节较轻、从犯和帮助型行为,则强调区别对待、宽严相济。
在司法认定上,新规突出三点:其一,入罪门槛不再机械限于“桌数/台数”,而是综合“赌资流水、抽头比例、参赌人数与活跃度、组织层级”。其二,证据规则更重电子数据的完整性与来源可信,如服务器日志、资金往来、群聊记录、推广链接形成的闭环证据链。其三,量刑衡量兼顾盈利幅度、时间跨度、是否跨境、是否屡罚不改等,体现“数额—危害—地位”三维度评估。
案例微析:A某搭建私域社群,植入“竞猜插件”,由机器人自动结算,不直接收取赌资却按月与技术方“按10%流水提成”。三个月参赌人员超百人、流水逾500万元。最终以开设赌场罪认定,A为主犯判处三年以上,技术维护人员视为从犯,部分获缓刑。该案显示:即便披着“技术外包”“平台分成”的外衣,只要与赌局闭环紧密绑定,就难逃“司法认定”。
合规提示:面向直播、小游戏、社群运营的主体,务必将激励机制与“输赢概率—赔率—现金回流”切割。坚持“不以输赢为基础、不设赔率、不返现对赌”,避免“抽水”“返佣拉人头”等高风险设计。建立风控词库与资金分账,留存风控与审计日志,并对外包技术/支付渠道开展穿透式尽调。当活动边界接近“博彩化”表征时,应及时取得法律意见,降低被按“开设赌场罪司法认定新规”触发的合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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